日前,安徽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牽頭、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建材環保研究院(江蘇)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安徽省《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4/ 4295—2022)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批準發布,將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《標準》規定了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限值、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、污染物監測要求、實施與監督等,明確了氨的排放控制要求。該標準的發布和實施,有利于規范和引導玻璃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治污行為,改變現有標準不能有效約束的現狀,推進安徽省大氣污染物的深度治理,對促進區域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具有重要意義。
近日,中建材環保院參與編制的江蘇省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2/ 4385—2022)和《燃氣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2/ 4386—2022)已由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發布。截至目前,中建材環保院主導/參與編制的省級地方標準已有5項發布實施,涉及玻璃、水泥、鍋爐、燃煤和燃氣電廠等領域。
近年來,中建材環保院將科技創新發展與標準化建設深度融合,積極參與標準研制,在規范化管理和標準示范方面持續耕耘,制修訂國家、行業和地方標準13項。下一步,中建材環保院將持續緊跟新時代國家生態環境保護要求,在“雙碳目標”引領下,持續以高標準、高要求不斷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,為行業規范化發展建言獻策,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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